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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记本颜色微微泛黄,全部用英文书写。刚巧江欢大学主修英文系,所以除了极个别单词因为模糊潦草看不懂外,江欢可以很流利的读懂这本笔记。

笔记主人名叫泰勒斯威夫特,是一名英国人,而这刚好和地球上光明会第一个消失的变异者名字吻合,下边是其中的部分节录(已被笔者自动转换成中文):

shit,我这是到了哪里?上一秒还在和杰森喝着下午茶,聊起第五大街昨晚发生的趣事,下一秒就掉进了一坨粪堆里,圣母玛丽亚。

今天我在山上杀掉了一头狼,我喝了他的血,我很喜欢这种感觉。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里有个东西存在,它渴望杀戮,这应该是我融合掉的那颗种子的原因吧。

今天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七天,我终于走出了群山,我在一条大河前发现了一个人类,我杀了他,喝掉了他的血,把他撕烂了。

我发现了一个部落,这里住着一群原始人,晚上我要抓一个回来。

他们说的话我听不懂,我杀了他。

今晚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女人来找我了,很奇怪,尽管语言不通,但她能理解我的意思,我们进行了交流,她安排我住在一个部落后边的山洞里。

这个女人是魔法师,她能从手里变出蓝色的火焰,我快被她烧焦了。

种子昨天再一次变异,我的身体更强了,我几乎完全变成了一头狼了,我知道,在生物学上这叫返祖。我竟然可以从嘴里喷出火焰了。但是我的杀戮欲更强烈了,我昨天咬死了一个山头的动物,并且把他们统统撕烂了,碎肉丢了一地。

~~~~~~~(从这里,蓝色笔迹变成了红色,估计是钢笔水用完了,换成了其他颜料)

我再次找到黑衣服的女人,她已经打不过我了,但我还是放过了她,毕竟她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懂我的人类。我听从了她的建议,决定向西走,她说那里有能讲英语的人。

我能驾驭空气中的风元素了,我想我已经是一个魔法师了,这样能保证我向西的路程更加顺利。

今天,我终于在沙漠里守到一个地球上来的变异者了,他是个法国人,刚刚觉醒了种子的力量,我吃掉了他,我更强了,看来找到变异者,吃掉他们,是一条变强的捷径。

我身体里藏了一个魔鬼,它要吃掉我。my,god!

明天就走,去西方看看能不能解决掉它。

种子正在控制我的身体,它也快要试图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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